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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《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1-05 编辑: 点击:[]

校属各单位:

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》已经学校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
2023年12月12日

漯河职业技术学院

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全国、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,规范学校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工作, 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,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,打造高水平专业和专业群,促进专业建设更加契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提升学校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,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职成〔2023〕35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紧密对接我省产业升级、技术变革趋势,聚焦学校服务产业领域定位和自身办学优势,优化教学资源配置,实施传统专业提质、新兴专业扩容、未来专业培育、特色专业赋能、骨干专业升级等专业结构优化计划,淘汰供给过剩、社会需求度低的专业,重点建设9个左右服务区域重大产业布局的骨干专业群。积极推进“以群建院(系)”“以院(系)建群”,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,提高学校专业群建设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。

二、专业设置标准

(一)专业设置原则

1.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。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为宗旨,以促进就业为导向,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,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,结合自身办学优势,遵循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置新专业。

2.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。紧贴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,主动适应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、产业链延伸交叉,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,设置满足漯河市及周边地区重点产业、支柱产业、新兴产业、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。

3.符合就业市场人才需求。准确定位产业服务领域,加强专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,将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规格、规模作为是否新增专业的重要依据。

4.符合学校办学实际。专业设置要符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,符合学校办学特色,避免同质化设置,优先考虑以已设置的相关专业为依托,校企(行业、政府)合作举办的专业。

(二)增设专业基本条件

增设专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.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方向,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稳定的人才需求;具有良好的生长点和生长条件;有相关学科依托和专业支撑。

2.基本具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进程所必需的教学资源条件,包括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的配备,课程资源、实训室及仪器设备、图书资料、实习场所等。

3.增设专业须进行科学论证,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,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。

(三)专业设置程序

1.专业调研与论证。各系部在开展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调研、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,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,并形成论证报告。论证会要有不少于3人的行业、企业专家参加,其中至少1人来自规模以上企业或知名企业。

2.系部申报。系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,提交增设专业的申请报告,并附调研报告、论证报告、专业建设方案、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,于每年9月10日前报教务处。

3.学校论证评审。教务处在进行初审的基础上,提交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论证评审。

4.评审结果公示。对申报专业的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。

5.学校审批。公示结束无异议,提交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审批,同意后由教务处上报省教育厅。

(四)增设专业申报材料要求

1.增设专业应向教务处提交以下材料:

(1)新增专业调研报告及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

(2)新增专业论证报告(附论证会材料等)

(3)新增专业申请表(含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师队伍、实训条件等)

(4)新增专业三年建设规划

(5)其他材料(如省教育厅特别要求的材料等)

2.上述文字材料按顺序打印目录后装订成册,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教务处。

3.所有申请材料的内容应真实可信,不得弄虚作假。

(五)其他说明

1.根据学校每个阶段的事业发展规划与专业总体布局,对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。学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3个,各系部年度增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1个。

2.专业设置以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版《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和省教育厅当年下发申报文件为基本依据。

3.对于出现重大发展机遇,面临战略调整需要设置的专业,不受本文第二条“增设专业基本条件”制约。

三、专业动态调整

专业动态调整是优化专业布局的管理依据。学校每年根据各专业招生、就业、人才培养等方面,对专业进行综合评价,建立专业预警与退出机制。

(一)专业预警与退出原则

1.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度低。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关联度低,不符合河南省、漯河市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,不能适应区域内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、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。

2.缺乏招生、就业的支撑。招生、录取人数较少,达不到开班标准,就业率不高,就业质量低。

3.教学资源严重缺乏。学校办学规模保持相对稳定。开发新专业的同时,要考虑师资、设备、实习实训等教学条件,必须能够支撑和保证教学质量,实现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,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。

4.专业过于分散,缺乏集中度。本系内各专业关联度低,不能形成专业群;专业定位不准,不利于形成特色、打造品牌。

5.人才培养质量不达标。人才培养诸多环节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,教学条件不达标,师资缺乏,管理不善,学生就业专业对口率低,职业竞争力较差。

(二)专业预警及退出办法

1.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,实行校内专业预警:

(1)当年志愿调剂率高于40%;

(2)当年实际报到学生人数不足30人(转专业后),或报到率低于95%;

(3)毕业生就业率低于80%,专业对口率未达到60%,或就业率连续三年排名居全校后10%;

(4)当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比例超过本专业报到人数的30%;

2.对被预警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:

(1)预警专业须限期整改。相关系部须组织专业带头人(专业负责人)和专业教师认真分析专业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整改方案,认真整改,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;

(2)限制当年申报与该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工程项目数量;

(3)转专业后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,根据学生意愿整体进行分流,不再单独组班。

(三)专业停招及撤销

1.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,停止招生:

(1)连续三年被预警;

(2)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70%,专业对口率连续两年未达到50%;

(3)连续两年转专业后学生人数不足30人;

2.对停止招生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:

(1)暂停教学基本建设投入;

(2)暂停新教师引进;

(3)现有专业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,实行岗位培训、转岗分流;

(4)整改后有意愿恢复招生的专业,须提出申请,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评审通过,报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同意后才能恢复招生;

(5)连续三年停止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。

(四)其他说明

因特殊情况需要做出战略调整的专业,可不受以上制约,相应调整经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论证报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同意后即可实施。

四、附则
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原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预警与退出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漯职院政发〔2014〕82号)同时废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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